有關2014年度中以NSFC-ISF合作研究項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10-20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于2007年10月與以色列科學基金會(ISF)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在此基礎上,雙方于2012年2月和5月兩次會談,達成共識,聯合啟動了新的合作研究計劃,即自2013年起,連續3年共同資助兩國科學家開展實質性的合作研究活動。在首輪成功合作的基礎上,雙方將聯合啟動“2014年度中以NSFC-ISF合作研究項目”的征集。
一、2014年項目征集說明 (一)資助領域及說明 根據雙方合作協議,2014年的合作領域是生命科學和醫學。具體方向如下: 1、生命科學領域: 申請代碼 具體方向 C06 生物信息學(Bioinformatics) C01 微生物學(Microbiology) C07或C12 細胞與發育生物學(Cell and Developmental biology) C09 神經生物學(Neurobiology) C08 免疫學(Immunology) C05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Biochemistry and Molecular biology) 2、醫學領域: 申請代碼 具體方向 H09 神經退行性疾病(Neurodegenerative diseases) H16 癌癥(Cancer) H02 心血管疾病(Cardiovascular diseases) H10 感染與免疫(Infection and immunity) H30或H31 藥物與藥理學(Materia medica and pharmacology) 中方申請人請根據以上合作領域的具體方向選擇一項申請代碼填寫,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被初篩。 (二)資助年限 項目實施周期為3年,2014年批準立項項目的執行期為2014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 (三)資助經費及說明 NSFC對每個項目提供200萬元以內的資助經費,其中包括研究經費和合作交流經費。ISF向以方科學家提供對等的資助經費。 三、申請資格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科學基金項目; (三)中以雙方科學家之間應當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充分體現強強合作,優勢互補。 四、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上年度獲得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不包括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申請本項目; (二)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3項的范圍; 五、申報要求 (一)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填寫中文申請。 (二)中方申請人須與以方合作者聯合提出申請,并共同填寫英文申請書。為確保中方申請人向NSFC提交的中文申請書與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的英文申請書內容一致,ISF在其在線申請系統里設計了如下程序,請中方申請人屆時予以配合: 1、以方申請人在線填寫好英文申請書后,將把申請書“鎖定”,生成PDF文件。 2、生成的PDF文件在以方提交之前會出現一個對話框按鈕(Button)提示“發送給中方申請人批準”,然后以電子郵件(含有說明和鏈接)形式自動發送給中方申請人。 3、中方申請人點擊該鏈接即可下載以方合作者填寫英文申請書的PDF文件,閱讀后如認為與中方填寫申請書內容一致,點擊檢查(Check),系統將自動發送電子郵件給以方合作者告知中方申請人已經認可雙方所填申請書一致。 4、中方申請人認可(點擊Check)雙方中英文申請書的一致性對于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申請是必要條件,如沒有獲得中方申請人的認可,以方申請人將無法提交申請。 六、受理安排 請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申報的教師,按照在線申報要求,在線填寫申請書(含附件)提交后,將ISIS系統生成的PDF格式正式申請書打印一式一份且由申請人簽字后,于2013年10月31日前上交科技處。 聯 系 人:徐勝球 聯系方式:022-60600156 科技處 2013年9月11日 |